东安区法院于6月25日“全国土地日”当天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三年来环境资源案件审判总体情况,并发布3起刑事、民事环境资源典型案例。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张宇飞主持发布会,民事审判庭庭长李艳萍发布具体内容,牡丹江电视台记者参加发布会。
一、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为我市生态环境保护提供法治保障。东安区法院于2021年11月组建审判团队,设立环境资源合议庭,使环境资源案件审判步入专业化轨道。自2019年1月至2021年12月东安区法院审理环境资源案件282件,其中民事案件278件,刑事案件4件。
二、加强环境资源审判巡回法庭建设,建成覆盖辖区环境资源地域审判体系。东安区法院于2018年在大湾景区、牡丹峰滑雪场设立了巡回法庭工作站,于2021年5月成立旅游审判庭,与牡丹江市东安区文化旅游局、司法局相互协调配合、定期对旅游企业进行指导,现场调处涉生态旅游纠纷,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在此基础上于2022年3月14日在牡丹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设立了全市首家环境资源暨旅游巡回法庭,目前正在推进大湾景区环境资源暨旅游巡回法庭建设。东安区法院将实现审判职能向辖区自然资源保护区、旅游景区的全覆盖。
三、进一步健全联动机制,积极融入我市环境保护大格局。加强与生态保护、自然资源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妥善处理牡丹江市自然资源局、牡丹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为申请执行人的行政非诉案件,积极推进修复被破坏的生态环境。加强司法建议工作,针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向有关单位发出司法建议,推动其环境保护能力和水平。
四、加大调研宣传工作力度,营造全社会关心生态环境保护的良好氛围。东安区法院多次走访企业、村屯,针对环境保护的重点企业和村屯,现场了解排污治污情况,并提出相应的法律建议。利用各种宣传传播媒介开展环境资源相关法律法规和典型案例的宣传,推动环境法治宣传进社区、进农村、进企业、进学校,教育引导公众关注环境问题,增强生态文明意识和法治意识,提高环境保护的自觉性,让保护环境、绿色发展的观念深入人心。
东安区法院将以法律武器治理环境污染,用法治力量保护生态环境,为建设青山沃土、碧水蓝天的美丽丹江作出新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