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添加收藏 / 设为首页
首页 法院概况 新闻中心 司法公开 诉讼指南 法学园地 法苑文化 法院执行 人民陪审 视频在线 裁判文书 扫黑除恶 教育整顿 党史学习 预算公开 决算公开

 

【管大姐工作室】管大姐工作室进驻社区 积极推进诉源治理

发布时间:2022-05-24 18:00:54



    为贯彻落实“能力作风建设年”活动,推动法院诉源治理和多元解纷工作高质量发展,东安区法院“管大姐工作室”入驻东安区学府社区党群服务中心,充分发挥法官工作室的综合职能,努力把矛盾纠纷化解在诉前,赢得了社区居民的一致好评。

    近日,该社区内某物业公司与5名业主因缴纳物业费问题发生纠纷,为尽快化解矛盾纠纷,我院立即启动诉前调解程序,将案件移交“管大姐工作室”进行调解。管仁英法官逐一联系5名被告,并约定到社区进行调解。经了解,大部分业主因对物业公司服务不满意而拒交物业费,小部分业主因自己不常住小区,不愿全额缴纳物业费。

    针对业主对物业公司服务不满意这一争议焦点,管仁英法官向物业公司释明应当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提供相应服务,劝说其作为小区物业管理服务提供者,要真诚、热情、细致为广大业主服务,设身处地为业主着想,认真听取业主的意见建议,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承担起小区服务管理责任,创造优质舒适、安全和谐的居住环境。物业公司负责人当即表示今后会加强管理,不断改进工作,提高服务质量,为业主提供安全舒心的居住环境。针对业主因不常住小区,不愿意全额缴纳物业费这一争议焦点,管仁英法官为其讲解《民法典》关于物业服务合同的相关法条,释明小区的物业服务费主要是公共性服务收费,并非针对专门某个业主的服务。无论业主是否入住,即使房屋空置,也应当缴纳相应物业费。

    经过法官悉心调解,双方终于握手言和,达成一致意见,4名业主当场主动缴纳所欠物业费,另外1名业主也承诺了缴纳时间。至此,一起涉及5名被告的物业服务合同纠纷妥善化解,双方当事人满意而归。

    管大姐有话说:

    物业公司作为小区的服务者,应该用心服务,为业主排忧解难。业主也要明白,好的生活环境离不开物业公司的倾心服务,因此要给予物业公司一定的理解和支持。如果双方都能够换位思考、互谅互让,成就和谐社区并非难事。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