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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力作风建设】抓实“五项措施”,推动重大决策部署督办工作落实落地落细

发布时间:2022-04-29 14:43:09


    为推动“能力作风建设年”活动扎实开展,东安区法院“能力作风建设年”活动重大决策部署督办行动专班完善“四个体系”,抓实“五项措施”,推动重大决策部署督办工作落实落地落细。

    一、压实领导责任抓头雁

    充分发挥“头雁”作用,成立以党组书记、院长为组长的“能力作风建设年”活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成立4个工作组、10个工作专班,专责推进机关能力作风建设工作。坚持各项工作从严从实谋划、逐级紧跟落靠,做到每项任务有指标、有时限、有举措、有责任人。同时,活化形式、丰富载体,做到规定动作保质保量、自选动作特色鲜明。

    二、健全推进机制抓跟踪

    对标对表党中央、省委、市委、区委和上级法院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建立本院重点工作任务落实台账,逐项明确责任主体、任务目标、工作措施、时限要求,将责任落实到领导、到部门、到干警。为确保各阶段重大决策落实落靠,建立专班调度会议制度,即每季度召开调度会、问题多时随时召开调度会,研究解决问题,加大落实力度。同时,开展重点任务“一督双查”,采取“书面汇报、实地督查和大数据平台统计”等方式,既查工作任务落实情况,又查“四个体系”运行效果,实现各项工作闭环运行。

    三、强化督导问责抓落实

    对重点工作推进落实滞后或质量较差等情况,建立重点任务亮牌约谈机制,制发《重点工作督办预警通知书》,实施“黄牌”提醒、“橙牌”预警、“红牌”移送问责。由专班提请分管院领导约谈其主要负责人,情况严重的将依法依规依纪启动问责程序。同时,建立重点任务正反通报机制,半年进行一次正反通报,鼓励成效显著的,批评措施不力的,用制度倒逼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四、强化考核评价抓提升

    对标对表上级法院能力作风建设专项考核评价办法,推进做实平时考核和年度考核相结合,部门考核和领导考核相结合的互为补充的考核评价体系建设,以季度推进、年终总结的方式,汇总各责任部门重点工作落实情况,纳入到年终绩效考评工作中,作为履职重要依据。同时,建立重点任务整改提升机制,及时梳理汇总上级法院督导组在督导和“包片联点”中发现的问题,建立整改清单,落实责任,明确完成时限,对于突出问题,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项治理,促进工作整体提升。

    五、用好统筹兼顾抓结合

    将重大决策部署督办专项行动与优化营商环境、“案件质量提升年”和“争先创优年”等活动结合起来,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区委和上级法院能力作风建设会议精神和部署安排,锚定“勇创一流、争站排头”和“全市优秀、全省前列”的工作目标,攻坚破难,晋位争先,着力提升法院工作质效和队伍建设水平,打赢能力作风攻坚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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