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帮忙被感谢
有人帮忙收锦旗
有人帮忙不仅判刑又罚钱
还得种树……
帮忙把自己“帮”成了被告人
到底是咋回事
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2020年4月2日,公安机关接到群众举报称某村有人砍伐树木,民警随即前往案发现场调查核实。经过调查,村民杨某某有涉嫌滥伐林木行为,民警随后将杨某某抓获归案。当天,涉案的其余两人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
杨某某承包了一片树林,因其他树木影响了红松的生长,便决定进行采伐。之后杨某某办理了四张采伐证,时间均为2020年3月14日至3月29日,采伐树种为人工落叶松、人工樟子松、榆树、杨树。他找来了亲家孙某和孙某的兄弟孙某某分别于3月26日、30日、31日和4月1日共四次帮助其采伐,并告诉孙某兄弟按照自己的要求采伐即可,不用按采伐设计上标注的具体树木采伐。孙某兄弟明知不能随意采伐,却依旧听从了杨某某的要求,最终因帮忙把自己“帮”成了刑事案件的被告人。
公诉机关审查认为,不仅应追究三被告人涉嫌滥伐林木的刑事责任,还应追究民事责任,遂对三被告人提起了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
裁判结果
法院一审判处被告人杨某某犯滥伐林木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15 000元;被告人孙某及孙某某犯滥伐林木罪,均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5 000元;三人共同承担在原地或异地补种滥伐462株树木的三倍红松共1 386株,并保证当年成活率在85%以上或者三人共同承担相应的生态修复费用;杨某某另行单独承担在原地或异地补种滥伐1 005株树木的三倍红松共3 015株,并保证当年成活率在85%以上或者承担相应的生态修复费用。
法官提示
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保护生态环境意义重大,破坏环境不仅要承担刑事责任,更要承担被破坏环境的修复责任,最大程度补偿被破坏的生态环境。
法条速递
滥伐林木罪,是指违反森林法的规定,未经有关部门批准并核发采伐许可证,或者虽持有采伐许可证,但违背采伐证所规定的地点、数量、树种、方式而任意采伐本单位所有或管理的,以及本人自留山上的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数量较大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五条第二款:违反森林法的规定,滥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数量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量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