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东安区法院充分运用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三调联动”机制,深化“分调裁审”,让解纷提速,让百姓解忧。春节前,我院通过诉前调解方式解决了一批合同纠纷案件,60余位当事人的烦心事得以圆满解决,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2018年我市某公司在东安区开发建设了一个大型冷鲜港,原定2020年交工使用。建设过程中,该公司与我市众多鲜果蔬菜经营商户签订了商铺买卖(租赁)意向书,商户预交20000元认筹款,等冷鲜港开盘后可抵50000元购房(租赁)款。后由于该公司内部原因,截至2021年末,建筑主体虽已封顶但配套设施仍未完工,无法交付。
众多预交认筹款的商户诉至我院,要求该公司退还认筹款。我院首先启动人民调解程序,经人民调解员调解,该公司同意退款,但双方就退款日期和利息无法达成一致。于是立即启动诉前调解程序,立案庭法官许永与该公司委托诉讼代理人及商户代表充分沟通、释法析理。一方面劝说公司方,毕竟是公司违约在先,众原告皆为鲜果蔬菜商贩,挣的都是“辛苦钱”,希望公司能将退款时间提前;另一方面劝说众原告,冷鲜港主体建筑已经完工,投入使用也近在眼前,将来可能还要在该公司的管理下经营,希望原告可以放弃利息。经过调解,双方约定了退款日期和利息。
东安区法院将继续完善多元解纷工作机制,实现诉前调解与速裁审判的“无缝衔接”,大幅缩短办案时间,有效提高审判工作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