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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开发商不协助办房产证?法院:不行!

发布时间:2021-11-08 19:00:41


    住房问题对于老百姓来说是头等大事,买了房子却迟迟办不了房产证,这可愁坏了王女士。在多次找房产开发公司协助办理未果后,王女士不得不诉至法院。在东安区法院法官的耐心调解下,双方最终达成了调解协议。

    2013年,王女士与牡丹江某房产开发公司签订房屋认购书,交付全款后,该房产开发公司将房屋交付王女士,王女士装修后居住至今,但房产开发公司却屡次推脱不予协助办理房产证。房产证拿不到手,这房子住的总是不安心。无奈之下,王女士一纸诉状将该房产开发公司诉至法院。

    办案法官了解案情后知晓,在王女士收房后,房产开发公司将该房屋同案外人签订了抵账协议。为了维护王女士的合法权益,法官从多角度出发进行调解,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劝说房产开发公司尽快为王女士办理房产证。在办案法官的主持下,双方最终达成调解协议,房产开发公司承诺在10日内协助王女士办理诉争房屋的房屋产权登记手续,案外人得知此情况后同房产开发商另行签订了抵账协议。

    王女士拿到房产证后来到东安区法院当面感谢办案法官,说道“感谢法官帮忙解了我多年的心结,让我真正的拥有了居住房屋的所有权。”

    百姓事,事事为大,人民心,样样关心。东安区法院始终践行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初心使命,贴心调解各种矛盾纠纷,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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