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添加收藏 / 设为首页
首页 法院概况 新闻中心 司法公开 诉讼指南 法学园地 法苑文化 法院执行 人民陪审 视频在线 裁判文书 扫黑除恶 教育整顿 党史学习 预算公开 决算公开

 

【我为群众办实事】多年同学因债反目 法官调解温情促和

发布时间:2021-11-03 18:47:50


近日,东安区法院立案庭法官卢广玉成功调解了一起民间借贷纠纷,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结案后,当事人赵某再三对东安区法院和办案法官表示感谢。

原告赵某与被告宋某是同学,双方已经认识数十年,关系很好。2019年3月,宋某急需偿还银行贷款,向赵某借款2万元,双方签订借款协议,约定按月利率3%支付利息。借款到期后,宋某未按约定履行还款义务,赵某曾多次催要,宋某以种种理由推脱,多年同学因此反目,故赵某诉至法院。

由于宋某不在本市,又拒绝接听电话,本案送达成为难题。为维护赵某的合法权益,办案法官与助理多次试图与宋某联系,同时到公安局调取宋某的户籍信息,驱车赶往其所在地。功夫不负有心人,通过当地公安机关和社区提供的线索,法官找到了宋某现居住的地点,经过与宋某家属耐心沟通,最终与其取得了联系。

案情虽不复杂,但考虑到双方数十载的友谊很可能因为判决而决裂,此后还款期间还可能造成源源不断的纠纷,办案法官决定将双方都叫到法院进行调解。办案法官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双方终于就还款事项达成调解,双方当事人重归于好,真正实现了案结事了人和。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