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东安区法院行政庭法官成功调解了一起借款合同纠纷案件,在法官的耐心调解下,双方当事人经过充分协商,二被告偿还部分借款,原告自愿撤回了起诉。
被告王某与李某是多年好友,为做生意,王某向银行贷款,由李某担任保证人,承担连带保证责任。由于疫情,王某贷款做生意的钱全部石沉大海,二被告均没有正式工作,没有偿还债务的能力,借款到期后一直未偿还借款本金和利息。银行遂向本院提起诉讼,要求王某和李某偿还借款本金和利息。
原告提起诉讼后,被告李某的妻子多次向本院哭诉,称自己不是不想还款,可家中实在困难,无力偿还。办案法官调查了解后发现,疫情期间二被告难以找到工作,又有父母妻儿需要扶养,确实没有还款能力,如果机械下判,不仅会加重二被告的困难,而且容易激化矛盾。为更好的化解矛盾纠纷,办案法官耐心释法明理,积极劝导双方互谅互让。调解时,二被告表明了还款诚意,原告也愿意做出让步,由保证人李某偿还一小部分借款,所还款项用于冲抵本金,二被告尽快通过打工的方式挣钱偿还借款。
近年来,东安区法院始终以人民为中心,坚持调解优先的原则,持续推动金融纠纷调解机制建设,依法、公正、高效地化解金融纠纷,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多元司法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