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安区法院把“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作为党史学习教育的重要内容和突出抓手,坚持问题导向,立足群众需求,真心实意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解难事,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9月8日上午,在即将下班之际,当事人急匆匆地赶到了东安区法院立案大厅办理立案手续。立案庭法官高燕灵指导当事人修改诉状后已经到了下班时间,考虑到当事人是外地人员,且为交通事故的伤者,自身行动不便,需要鉴定及二次手术治疗,为了避免当事人多次往返法院,立案法官加班为其办理了立案手续。
因当事人是第一次诉讼,部分起诉材料需要补充,法官耐心的与身在外地的当事人家属沟通,让其通过微信将需要补充的材料发送过来。立案法官依法审查了全部材料,予以立案,并指导她填写当事人地址确认书、送达回证等法律文书,耐心解答了关于立案程序的疑惑,最后目送他们离开了法院。
为表达谢意,当事人专程到法院为立案法官送来了锦旗。东安区法院始终把“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贯穿党史学习教育始终,积极改进工作作风,牢固树立司法为民宗旨,努力实现“让老百姓在全省法院打官司不求人”的庄严承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