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将至,东安区法院执行干警的到来,让姜某忠的内心温暖起来。当干警将8万多元的现金交到姜某忠手里的时候,70多岁的姜某忠激动落泪,因工受伤索要赔偿的艰难与委屈,在这一刻得到安慰。
2019年5月,牡丹江市某道路进行扩宽改造工程,原告姜某忠在此道路段从事电缆工作,在一次作业中,姜某忠不慎受伤,经治疗后姜某忠身体状况有所好转。原本身体日渐康复是件好事,但是愁事也接踵而来,姜某忠多次向被告黑龙江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索要医疗费、误工费、伤残赔偿金等费用,均石沉大海,无疾而终,这让本不富裕的生活雪上加霜。无奈之下,姜某忠向东安区法院提出诉讼请求。在审理过程中,经本院主持调解,被告黑龙江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应在2020年11月20日前履行赔偿义务。然而,到期后被告仍未给付赔偿款,2021年1月4日,姜某忠向东安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执行立案后,了解到申请人姜某忠的生活状况及身体状况,执行人员深感姜某忠的艰辛与不易,遂迅速采取行动,多次到访被执行人公司所在地,与公司负责人深入沟通,耐心劝解。最终,被执行人同意履行给付义务,将生效判决判项一次性以现金形式给付姜某忠。拿到沉甸甸的执行款姜某忠感慨万千,激动落泪,再三感谢东安区法院执行干警让自己在春节前拿到这笔钱款,解决了燃眉之急。
东安区法院充分发挥执行职能,全力兑现承诺,切实维护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把服务保障“六稳”工作、“六保”任务作为工作的出发点与落脚点。下一步,东安区法院执行警务局将持续开展“六稳”、“六保”专项执行行动,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重点开展执行工作,不断加大涉民生案件执行力度,切实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