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冲动引纠纷 调解化矛盾

  发布时间:2012-07-11 16:28:13


冲动引纠纷  调解化矛盾

近日,东安法院审理完毕一起健康权纠纷案件,原告刘某起诉被告杜某,原告诉称被告杜某将其打伤,要求被告承担赔偿责任。

接到案件后,主审法官在充分了解案情的基础上,约谈当事人,通过与双方交谈,进一步了解案件的起因、发生经过。双方当事人均在牡丹江地下商城卖服装,两人的摊位相邻,由于双方在平时经营过程中时有口角,所以彼此对对方心怀不满,这次事件只是一个导火索。主审法官认识到这个案件不能简单的用一纸判决解决问题,要从根本上化解两人的矛盾,缓和两人的关系,这样才能避免类此事件再次发生。主审法官分别与双方当事人进行交谈,作他们的思想工作,经过几次的谈话,双方终于达成谅解,并表示两人以后一定会互谅互让,相互帮助,被告杜某主动向原告刘某赔礼道歉,并当场赔偿原告的医药费,双方都表示这次是由于一时冲动,以后再也不会了。

通过主审法官细致、耐心的工作,这起健康权纠纷案件在庭审前就圆满的解决了,取得了很好的社会效果,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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